副行长李波谈加密货币,机遇与风险并存,监管需平衡创新与稳定

时间: 2026-02-20 21:57 阅读数: 7人阅读

近年来,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兴起,加密货币作为其重要应用之一,已成为全球金融领域关注的焦点,在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多次公开场合的发言中,加密货币的发展逻辑、风险特征及监管思路被系统阐述,为市场理解这一新兴事物提供了权威视角,李波的观点既肯定了技术创新的积极意义,也强调了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,凸显了监管层在平衡发展与安全、创新与稳定方面的审慎态度。

加密货币并非真正货币,监管需明确边界

李波多次强调,加密货币“货币属性”不突出,不应成为货币流通工具,他指出,比特币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缺乏主权信用支撑,价格波动剧烈,无法满足货币的价值尺度、流通手段等基本职能,从中国监管实践看,2017年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叫停ICO(首次代币发行),2021年进一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正是基于对货币主权的维护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考量。

“我们承认区块链技术的价值,但加密货币并非技术应用的唯一载体。”李波表示,监管的核心是“疏堵结合”:一方面打击利用加密货币进行的洗钱、非法集资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;另一方面鼓励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、跨境支付、数字政务等领域的合规创新,让技术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。

风险防控是底线,需构建“穿透式”监管框架

李波对加密货币的风险始终保持高度警惕,他指出,加密货币的匿名性、跨境性使其容易成为非法资金流动的通道,冲击传统金融秩序,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,普通投资者在加密货币市场往往面临信息不对称、价格操纵等问题,一旦市场大幅波动,极易造成财产损失。

为此,他提出需建立“穿透式”监管体系:一是明确交易平台、矿场、钱包服务等主体的责任要求,强化反洗钱、反恐怖融资监测;二是加强对ICO、NFT(非同质化代币)等新型融资活动的风险研判,及时遏制以“创新”为名的投机炒作;三是推动跨境监管协作,防止监管套利,形成“国内监管+国际协调”的风险防控网络。

探索央行数字货币(DCEP),引领数字金融健康发展

在讨论加密货币监管的同时,李波也明确了中国在数字货币领域的积极布局——央行数字货币(DCEP,即数字人民币),他认为,DCEP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有本质区别:DCEP是以国家信用为背书的法定数字货币,价值稳定,主要用于替代流通中的现金,而加密货币是私人发行的“虚拟商品”,缺乏主权信用支撑。

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和试点,不仅是应对数字经济时代支付需求升级的重要举措,更是对加密货币“去中心化”浪潮的主动回应,李波表示,数字人民币坚持“双层运营”体系,不与商业银行存款竞争,而是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广,旨在提升支付效率、降低交易成本,同时保留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,维护金融稳定。

平衡创新与稳定,推动数字金融行稳致远

谈及加密货币的未来发展,李波强调,监管并非扼杀创新,而是为创新划定“安全区”,他认为,区块链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底层驱动力,但技术创新必须与实体经济需求结合,必须服从于金融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大局。

在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,中国需在数字金融领域抢占先机,但“先手棋”必须建立在“风险可控”的基础上,李波提出,未来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明确加密货币的监管红线;鼓励科研机构、企业合规开展技术研发,推动区块链技术在产业数字化中的深度应用,让技术创新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“助推器”。

副行长李波对加密货币的论述,既体现了中国金融监管的底线思维,也展现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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拥抱技术创新的开放态度,在全球数字货币竞争与合作的浪潮中,中国正以“稳中求进”的智慧,探索一条兼顾安全与效率、创新与规范的数字金融发展之路,对于市场而言,唯有深刻理解监管逻辑、坚守合规底线,才能在数字经济的浪潮中行稳致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