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全面禁止比特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函
各相关单位、各比特币挖矿企业及个人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最新决策部署,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,积极响应国家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战略目标,优化营商环境,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根据

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禁止挖矿的重要性
比特币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巨大,与我国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背道而驰,不利于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,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存在巨大金融风险,易滋生非法集资、诈骗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,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,各单位及个人要深刻认识禁止比特币挖矿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决策部署上来。
全面禁止新增比特币挖矿项目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本行政区域内一律不再新增任何形式的比特币挖矿项目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、扩建或增容比特币挖矿项目,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新增比特币挖矿项目提供场地、电力、网络等支持。
立即停止现有比特币挖矿活动
各现有比特币挖矿企业及个人应立即停止一切比特币挖矿相关活动,并自行组织有序退出,请相关单位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【15日内】主动向所在地主管部门(如发改委、工信局、市场监管局、金融办等)报告挖矿设备数量、规模、所在地及退出计划等情况,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后续核查与清理整顿工作。
严禁为挖矿活动提供支持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比特币挖矿活动提供电力供应、机房场地、网络接入、技术服务、销售设备、融资支持等任何形式的支持或便利,供电企业要加强对用电大户的排查,严禁向违规挖矿项目供电,一经发现,立即中止供电,金融机构要加强账户管理,对涉及虚拟货币挖矿交易的账户加强监测,及时报告可疑交易。
强化监管执法与责任追究
各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,密切配合,加强协同监管,形成执法合力,将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比特币挖矿活动的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,对违反本通知规定,仍新增或继续从事比特币挖矿活动的,一经发现,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,包括但不限于: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、拆除设备、切断电源、罚款、吊销营业执照,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进行惩戒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做好政策解读与风险提示
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本通知精神的宣传解读工作,引导相关企业和个人准确理解政策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主动退出挖矿活动,要向社会公众加强风险提示,提高公众对虚拟货币风险的认识,自觉远离虚拟货币交易及相关投机活动。
请各相关单位、各比特币挖矿企业及个人高度重视,严格遵照执行,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及时向【指定牵头部门,如:XX市/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】反馈。
特此通知。
【发文单位全称】(XX市人民政府 或 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) 【年】年【月】月【日】日